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47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3〕21号)的文件要求,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凡是用于教学科研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大型仪器设备,特别是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应纳入开放共享范围,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把本单位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加入到学校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平台中,达到信息共享;于 9月28日前把负责此项工作的资产管理员名单与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到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科(行政楼431),操作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平台管理员操作指南和3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账及各单位分账可在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
联 系 人:曾老师 杨老师 蒙老师
联系电话:85281780 85283134
附件1:3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账及各单位分账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平台管理员操作指南
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