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4年2月26日颁发的《华南农业大学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4〕18号)的规定,参考《房地产估价报告》(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农场10区(科韵北路以东,渔民新村北侧)土地租金价格水平估价报告),土地综合管理费的基本收费标准依据土地的地段等级、用途等要素综合拟定,每年公布一次,根据往年标准和土地租赁的实际情况,并经学校批准,现公布标准如下:
表1:校本部地段等级划分及相应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等级 | 区域 | 地段 | 收费标准 |
一级 | 商业服务区 | 三角市、五山路两侧等相关区域 | 13 |
二级 | 教学行政区 | 粤汉路以西、紫荆路两侧及凤阳路两侧的相关区域 | 11 |
三级 | 生活住宅区 | 六一区、嵩山区、茶山区、华山区及跃进区的相关区域 | 9 |
四级 | 其他 | 边角、零星地带 | 7 |
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