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备案申请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9-09-05浏览次数:355

流程名称

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备案申请

负责科室

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科

咨询电话

020-8528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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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

《华南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839号)
《华南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858号)

 

 

 

办理人/地点

1

  

仪器管理单位对校内、外同类测试服务、仪器进行调研,收集同行业同类仪器收费标准的参考材料

仪器管理单位

2

  

仪器管理单位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使用情况,包括运营成本、结合收费标准参考材料,制订本仪器的收费标准。

仪器管理单位

3

  

仪器管理单位通过OA协同方式提交本仪器的收费标准到资产管理处,申请审核

仪器管理单位

4

  

仪器设备管理科负责初审收费标准。

仪器设备管理科

5

初审通过

资产管理处发起协同,提交至学校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领导小组申请审批、备案。

资产管理处

初审不通过

协同退回至发起单位,按照资产管理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再重新提交

说明:
   1.
申请单位在制订收费标准时,应详细阅读我校相关管理办法,合理、科学评估仪器的运营成本进行制订;
   2.
申请单位在OA提交协同时,请在协同中加入如下附件:收费标准;本院已公示执行的收费、分配管理办法;制订收费标准的相关参考材料、依据;其他有需要提交的说明文件;
   2.
同类仪器及同类测试,原则上校内收费标准不应差异过大。院内收费标准不应过低,建议为校内收费的60%以上。如有特殊原因或情况,可在学校行政事业收费领导小组讨论会上进行现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