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经研究,决定召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5:00
二、会议地点
行政办公大楼三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一)相关校领导;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1.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2.党委保卫部(保卫处)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4.本科生院5.研究生院6.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7.总务部8.基础实验与实践训练中心8.校医院;
(三)各二级学院(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
(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全体人员;
(五)实验室教师督查队和学生协查队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落实参会人员,并于11月3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21964921@qq.com);
(二)请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曾烨兴,何文钺,电话:85287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