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5-12浏览次数:132

各学院、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迎接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近期我校计划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

一、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

   请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见附件1),对自己所辖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主动上报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管理系统。发现的隐患项目请及时整改。本次自查工作请于516日前完成。隐患管理系统上各单位未整改隐患应尽量清零,对已上报系统但无法短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请于517日前以OA协同方式提交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至我处实验室安全科。
        二、学校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工作
        各单位结束自查后,我处将在523日之前组织全校范围的抽查工作。抽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上报隐患管理系统,并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发现存在严重隐患的实验室将被强制关闭整顿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须经学校管理部门重新检查通过后方可开放使用。对于未落实整改且未有合理书面解释的实验室及相关安全责任人将予以全校通报。
         三、各单位做好迎检材料准备工作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内容,部分检查项目资料由院系自行整理,以备上级检查。相关项目见附件2。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材料整理工作。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

    附件2 院系自行整理材料条目.doc

 

 工作联系人:实验室安全科  曾烨兴 

 联系电话:85287738

 QQ及联系邮箱(推荐):3687307@qq.com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