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报废

发布者:黄宗辉发布时间:2019-09-05浏览次数:1556

流程名称

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报废

负责科室

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科

咨询电话

020-8528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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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

《华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873号)

 

 

 

办理人/地点

1

  

使用单位网上提出报废申请

使用单位

2

  

使用单位打印报废申请单

使用单位

3

单价<40万元

则使用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使用单位

单价≥40万元

则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仪器设备管理科-行政楼432

4

  

资产管理处报送审批

仪器设备管理科-行政楼432

5

审批通过

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

仪器设备管理科-行政楼432

6

  

资产管理处组织拍卖

仪器设备管理科-行政楼432

第七步

  

仪器设备家具固定资产销账-END

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说明:
   1.
用户登录“仪器设备家具管理系统”-->“资产变动”-->“变动申请”-->“处置申请”--> “报废报损”,进行网上报废申请,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废申请单,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交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科。  
   2.
单价40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组织除资产领用人之外的3名校内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意见;单价40万元及以上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意见。  
   3.
报废审批权限:
1)单价1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批;
2)单价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复核,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3)单位100万元及以上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复核,报学校审批。
   4.
经审批同意报废的设备家具由资产管理处回收。用户在设备家具回收前不得自行拆卸,如需留用或取用报废设备零配件的,须向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
   5.
资产管理处组织报废设备家具拍卖,拍卖所得交学校财务处。
   6.
报废设备家具处理完毕后,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分别办理固定资产实物帐和财务账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