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教工周转房转租、转借的告示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413

各住户: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避免校园安全的相关隐患,确保各位教工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严禁教工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二、经核实房屋非本人及直系亲属(仅指父母、配偶、子女)居住的,按转租、转借性质处理;

三、凡违反规定者,解除租住协议,收回住房,自租住之日起按市场租金的2倍计租,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请各住户严格遵守《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工作,欢迎广大教职工对住户存在的转租转借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学校将依法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联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举报电话:8528011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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