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51

各学院、中心:

临近寒假,为确保岁末假前安全,根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寒假前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为更好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全面排查实验室各项安全风险点,仔细发现、逐一清理实验室安全隐患。在检查系统(实验室门口安全信息卡上有二维码)发起自查,提交发现的隐患图文和跟踪整改情况;对照检查系统记录,抓紧对已上报隐患的整改工作。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请各单位于1216日前完成。

二、落实假期实验活动备案,加强安全监管。

假期建议尽量不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确需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请提前做好实验计划及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所在单位备案;实验操作时请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员对其进行指导;禁止单人开展危险性实验;原则上不允许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如需开展过夜实验,请向所在单位报备,所在单位应安排人员定期巡查;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三、规范管理危险物品及危险废物。

规范危险化学品、病原体、实验动物、特种设备、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实验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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