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3-10浏览次数: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常规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我处拟在近期安排如下工作,具体如下。

 一、实验室废弃物收集点整改

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规范实验室废弃物存放管理,请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点整改工作。涉及化学、生物相关实验废弃物的产废实验室,在产废房间内或楼内暂存区应部署规范的危废收集点(如下图所示)。











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产废房间数量的统计,及所需耗材数量(废液托盘,规格:单桶或双桶),汇总填报《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区布置需求登记表》(见附件1),相关耗材和标识牌由我处统一发放。请各单位于317日之前提交电子版至chenrunhua@scau.edu.cn,纸质盖章版交至行政大楼531室。收到相关物资后,整改工作请在415日前完成。415日起,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将逐步实行上门回收,无备案、整改的废弃物收集点地址不予回收。(工作联系人:陈润华 85287369

二、组织3月实验室常规危险废弃物的台账上报

请各单位(除基础实验与实践训练中心和测试中心外)扫码下方二维码报送台账。我处计划近期组织回收公司上门复核和清运。台账报送截止日期:313日下午5:30


上报危废种类包含:

1)  实验室废液(废酸、废碱、有机废液、无机废液);

2)  实验室废固(含废试剂空瓶、玻璃器皿、实验废枪头和废手套等);

实验用凝胶;

待台账统计及调度工作安排完毕后,清运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武工

邮箱fenghell@126.com

手机18922906757


三、2024年度实验室废弃物清运费用上交工作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952号)第二十条规定:“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和产废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学校拨专项经费支付90%,产废单位承担10%;产废单位将其应承担的处置费用转入学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经费卡中”。请各单位查阅《2024年度各学院应交纳废弃物清运费用表》(见附件2),并于于41日之前通过学院统一账户转账至学校账户:0001-S00105。转账单摘要: XXXX(学院) 转2024年度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费 xxxx。转账完成后请将底单(或底单复印件)交至行政楼531室留底。

 

 

附件:1.实验室废弃物暂存区布置需求登记表空表 .xlsx

2.2024年度各学院应交纳废弃物清运费用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