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169

各学院(中心)、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我校2022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学校拟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蒋育燕 副校长

副组长:陈德权

  员:谭寿能、卢少然、黄益坤以及相关人员

二、自查内容

各学院(中心)、各单位应在311日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主要自查内容如下:

(一)全面排查实验室各项安全风险点,仔细发现、逐一清理实验室安全隐患。在检查系统(实验室门口安全信息卡上有二维码)发起自查,提交发现的隐患图文和跟踪整改情况,自查结束后,需提交自查报告PDF盖章版到本次检查下面,然后点击结束检查按钮。

(二)按照学校最新要求,继续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实验室应在开学期间做好环境卫生、消杀病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设备检修、物资准备等工作。工作指引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三)落实上一期问题整改工作,并上报检查系统;注意近期气候条件下突出的安全问题;发现、总结安全管理上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

(四)做好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工作。全面排查实验室有危险的设施、设备、物品,在检查系统上危险源管理页面登记备案,以便进行定期安检和全周期管理。

三、检查安排

在各单位限期完成自查工作后,资产与实验室处联合保卫处、科研院、本科生院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不做事前通报。以随机抽检形式抽检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将以“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通报”的形式反馈,同时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上登记隐患,各单位根据系统上登记的隐患,逐条限时整改落实,并形成整改报告图文提交到“检查系统”,整改结果将在下一期通报公布。飞行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学校将强制停止其实验工作,并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复检通过后再予以恢复。

四、检查要求

各检查小组按照附件2表里的项目,逐一检查,发现问题要拍照记录隐患点,上传“检查系统”,以便全周期跟踪整改和提示师生们注意危险。

五、相关附件

    附件1:新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安全工作指引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2:检查项目表.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