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选房和签约通知

发布者: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3-24浏览次数:10


学院、各单位,各位职工: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租赁申请与计分选房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441号)、《关于人才公寓专题工作会议纪要》(华农党政办纪要〔202416号)和《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公寓项目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445号)有关规定,学校已完成2025年初申请租赁校人才公寓剩余房源的计分排序工作并公布结果,拟组织符合校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进行选房和签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人才公寓110本轮共剩余可选房源168(附件1)。对于校无房户,根据其符合条件的申请总量,通过摇号方式从现有房源中随机抽取相应数量房源,作为其选房房源。在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党委教师工作部、总务部、校工会、资产公司等职能部门及校无房户、其他申请人员代表等监督下,325日上午将通过摇号方式选定校无房户房源。

二、选房和签约人员

(一)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校无房户;

(二)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第一、二类人员的家庭户。

在满足校无房户和第一、二类人员用房需求后若有剩余房源的,后续将通知第三类人员选房。

三、时间安排

(一)校无房户:325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二)第一类:329日(星期六)上午,09:00开始。第二类请列席备选。

第三类人员视房源情况再通知。

四、选房和签约地点

(一)校无房户:行政楼三楼大报告厅;

(二)第一类和第二类(备选):第三教学大楼212课室。

第三类人员视房源情况再通知。

五、选房和签约事项

(一)各类家庭户(申请人或其配偶)因故不能参加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选房,被委托人还须出具委托书(附件2及委托双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校无房户在以摇号方式确定的房源范围内按计分总分由高到低的次序选房,排序见《2025年初申请租赁学校人才公寓剩余房源计分结果公告》;第一、二类人员实行计分排序,分类依次序选房。

特别说明:办法规定,放弃在摇号选定房源内进行选房的校无房户,如需选择公寓的其他房源,则纳入第一类人员参与计分排序选房。故第一二类人员排序名单待校无房户选房结束后确定。

(三)选房人员按照规定开始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按照计分排序依次叫号选房。如有过号,“过号人员”按照“小号在前”的顺序即时排队选房。

各类申请人员未在上述规定日期到场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此次租赁校人才公寓。

(四)已选定租赁公寓的承租人,须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租住协议等材料(附件37),并缴纳租房押金(缴纳时请备注好房号,如11楼的01房标示为“010101”,租房押金数额为人民币6000元),否则将视为放弃租赁资格,直接回收房源。

六、其他说明

(一)选中房源后尽量不要放弃签约。因住房具有长期性和相对稳定性,后续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可能难以有新的批量房源,故选房后尽量不要放弃签约拿房。

(二)第一类排序在后人员请到场候选、第二类请列席备选。虽然房源数量有限,但若排位在前人员不到场选房,则为后续人员留出了房源。

(三)选房当天可安排现场签约,也可于告知书约定时间内移至资产经营公司二楼201室签约。请承租人带备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附件1-7.zip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324日